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星空中的诸星球
123.天堂里的人不仅能与来自这个太阳系星球的天使和灵人对话和交谈,还能与来自这个太阳系之外的其它宇宙星球的天使和灵人对话和交谈;而且,既能与那里的灵人并天使交谈,也能与居民本身交谈,不过,只能与那些内层打开的居民交谈;因此,这些居民能听到诸如天上来的那些话。人活在世上就能做到这一点,只要主允许他与灵人并天使交谈。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就是一个灵。他在世时四处携带的肉体只是为了在这个终极气场,就是属世或尘世气场发挥功能而服务于他。不过,没有人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并天使交谈,除非他在信与爱方面能与天使相联;这种联系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拥有对主的信与爱。人正是凭对主的信与爱,也就是凭出自祂的教义真理和生活良善而与主联结。他只有被如此联结,才能免受地狱恶灵的攻击。其他人的内层则没有被打开到这种程度,因为他们不在主里面。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蒙允许与天使对话和交谈的原因。另一个明显证据是以下事实:如今几乎没有人相信灵人和天使的存在,更没有人相信他们与每个人同在,人通过他们与天堂相联,通过天堂与主相联。人们尤其不相信当人的肉体死亡后,他的灵继续活着,并且具有和以前一样的人形。
1589.“也像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表示从对良善的情感中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从“埃及”和“琐珥”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参看1164,1165节;1462节用于正面意义)是指记忆知识(1462节);“琐珥”是指对良善的情感。琐珥是距离所多玛不远的一座城市,当天使把罗得从所多玛的大火中救出来时,罗得也逃到这城(如创世记19:20, 22, 30所描述的)。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过琐珥(创世记 14:2, 8; 申命记34:3; 以赛亚书15:5; 耶利米书48:34),在所有这些地方,它都表示一种情感。它因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故在反面意义上(反面意义是常见的情形)也表示对邪恶的情感。
外在人有三个组成部分,即:理性部分、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和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理性部分更为内在,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更为外在,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最外在的。内在人正是通过理性部分与外在人结合的;理性部分如何,该结合就如何,或说该结合的性质取决于理性部分的性质。此处的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指视觉和听觉。但理性部分本身毫无价值,除非情感流入其中,将其激活,给它带来生命。由此可知,理性部分的品质反映了情感的品质,或说理性部分从情感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当对良善的情感流入理性心智时,它在理性部分就会转化为对真理的情感。当对邪恶的情感流入时,情况正好相反。由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受理性部分支配,并为它的功用充当一个工具,所以可推知,情感也流入或作用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并以某种秩序排列它。外在人中只有情感拥有生命。其原因在于,对良善的情感从属天层面,也就是从属天之爱降下来;属天层面,也就是属天之爱将生命赋予它所流入的一切,甚至赋予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
实际上,爱之良善不断从主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但处于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处于恶欲的人败坏这良善;而带给它的生命却仍保留。为理解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看看接受光线的物体。有些物体会以最美丽的方式接受这些光线,并将它们转换为最美丽的色彩,如钻石、红宝石、风信子石、蓝宝石和其它宝石。而其它物体却不以这种方式接受它们,反而将它们转换为最丑陋的颜色。这一点也可从人们的不同秉性看出来;有些人张开双臂,用尽一切情感从别人那里接受良善,而有些人却将它们转变为邪恶。这一切表明,当理性心智“如同耶和华的园子”时,从对良善的情感所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知识由“到琐珥时的埃及地”来表示),是什么样。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